[國考資訊]100年第二次助產師高等考試開始報名囉~~~

[國考資訊]100年第二次助產師高等考試開始報名囉~~~

資料發佈日期: 2011/04/04

100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、助產師、職能治療師、醫事放射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呼吸治療師、獸醫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

10048日至419日下午5時止受理報名

一、考試等別及類科:高等考試牙醫師、助產師、職能治療師、醫事放射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呼吸治療師、獸醫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。

二、考試日期:民國100723日至725日,視報名人數多寡,分梯次舉行。

三、考試地點:本7項考試分設臺北、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。

四、報名有關規定:

(一)報名日期: 10048日至419日下午5時止。

(二)收件截止日期:須於100420日前(含當日,郵戳為憑)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,始完成報名程序,逾期不予受理,原件退回。

(三)報名郵寄地點: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四科(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)。

(四)報名方式:一律採網路報名,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(網址:www.moex.gov.tw),點選網路報名後,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(網址:http://register.moex.gov.tw,選擇考試名稱進行線上報名作業,並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。

(五)助產師應考資格:

1.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護理助產(合訓)科、大學或獨立學院助產學系、助產學位學程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、獨立學院助產學系、組畢業,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
2.領有護理師、護士或助產士證書,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(護理)助產研究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、獨立學院(護理)助產研究所畢業,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
3.經普通考試助產士考試及格後並任有關職務滿4 年有證明文件者。

五、本7項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、應試科目、試題題型、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,均分別依照考試院最新修正發布之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」、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」、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呼吸治療師考試規則」及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獸醫師考試規則」之規定辦理。

六、本7項考試採電腦化測驗,各類科之應考資格、應試科目及其他有關事項,均詳載於本7項考試應考須知。

 

詳細資料請上考選部網站查詢:http://wwwc.moex.gov.tw/main/Exam/wFrmExamDetail.aspx?c=100130

  附加檔案名稱
100年第二次助產師考試應考需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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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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